自2011年廣電總局下發181號文開始,OTT直播從未像近兩年這樣發展得如火如荼——不僅在全國范圍內完成了大規模覆蓋,甚至一度在業界形成了一種有望“轉正”的感知。 同時,OTT直播也從未像近兩年這樣面臨如此多的挑戰——除了與政策規定不符,還要應對用戶的輿論沖擊,以及上游的版權風險。 不過,無論這一輪OTT直播發展熱潮有何不同,隨著8月廣電總局一系列會議的召開,以及9月正式發布相關通知,OTT直播終究被按下了“暫停鍵”。 意料之外也好,情理之中也罷,在大屏產業新的頂層設計到來之前,OTT直播依然將延續現有的規定,暫不提供。IPTV、OTT、有線電視較為穩固的“三足鼎立”市場格局,也得以避免沖擊。 當然,作為電視大屏端最基礎也最具代表性的業務,各方關于電視直播的博弈仍會繼續。 在當下這個產業迎來急劇變革的節點,流媒體網聚焦OTT直播這一焦點業務,重新梳理它的發展脈絡,回顧起落過程,在展現其背后復雜產業博弈的同時,也探尋這一業務背后的那些癥結與隱憂。 發展:從“黑”到“灰” 雖然在2011年下發的181號文中,OTT直播屬于禁止開展的業務,不過這些年來,不管是本著用戶需求,還是基于產業探索,OTT直播一直處于不斷嘗試與突破的過程中。 在此之中,如果說一些處于“黑色地帶”的第三方非法直播軟件尚屬明令禁止之列,那么一些電視廠商與地方廣電,或運營商與地方廣電、OTT牌照商合作的OTT直播業務,則或“灰”或“白”,相較之下就有了更多操作空間。 電視廠商與各地廣電的合作,其實早已有之,尤其前些年乘著OTT的火熱勢頭,DVB+OTT模式也曾以各種形式展開。 比如2013年、2014年小米分別與歌華有線、江西廣電合作的可以觀看直播的迷你高清數字電視盒,2015年電廣傳媒與阿里推出的DVB+OTT盒子,2016年中信國安廣視推出的DVB+OTT盒子等。當然,這只是一些具體案例,當時多地有線都曾有過類似嘗試。 2018年開始,歌華有線、四川廣電網絡、甘肅廣電網絡、河南有線先后與愛奇藝合作,推出了歌華小果、蜀小果、甘小果、象小果產品,不僅兼具電視直播和網絡點播,在內容的打通、產品的融合等方面,也把DVB+OTT模式推向了一個更加深入的階段。 不過,由于種種原因,這些業務后來都未能繼續發展下去。直到2020年左右,華為、海信等廠商,開始通過OTT牌照商,與各地廣電合作,在智能電視系統內上線電視直播版塊。 與此前的DVB+OTT模式有所不同,在這種方式下,用戶不再需要專門的網絡、單獨的機頂盒、遙控器,也不用切換信號源,更不需要下載專門的軟件,而是直接進入首頁的有線電視直播頻道,就可以方便地觀看電視直播。 顯然,這是一種更新的OTT+DVB的模式,雖然在版權上存在著極大的風險,但在收益的驅動下,多方合力,同時也是多方合利,相當于在OTT直播方面打開了新的口子。 之后,各大電視廠商相繼跟進,紛紛和各地廣電合作,很快就推動這一業務在全國范圍普及開來,甚至一度成為只有北京等少數地區沒有的業務。 雖然根據政策,OTT目前是不允許提供直播服務的,但如流媒體網此前曾提到的,這一業務之所以得以發展,更多在于OTT直播業務承擔著面臨生存困境的有線的變現需求,對此,上級主管部門也就采取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。(相關閱讀:《電視亂象產品篇:直播、Launcher、機頂盒的那些事兒》) 據悉,有線拿著直播版權提供公網的直播服務,一魚兩吃,利潤極大。在地方有線整體收益下滑的情況下,來自于OTT直播服務的收入已經占據了部分省總利潤的三成左右。 當然,除了電視廠商與各地廣電合作上線OTT直播業務,電信運營商也通過與各地廣電、OTT牌照商等企業合作,在其OTT業務中上線電視直播服務。如中國移動的魔百和/移動高清,中國電信的天翼云盒,中國聯通的寬視界等,就存在著一些OTT直播業務。而這也沖擊了現有的IPTV的合規有序發展。 根據181號文等政策規定來看,電視廠商與各地廣電合作的OTT直播業務,以及電信運營商開展的OTT直播業務,都屬于不合規的“灰色”之列。 如果只從市場層面看,由于OTT直播是在現有IPTV、有線免費直播的基礎上的付費直播業務,基于電視廠商和各地廣電合作的OTT直播業務,在獲得了來自用戶的付費后,OTT通過電視直播,補足了最大的短板,有了更強的市場競爭力;手頭不怎么寬裕的各地廣電,則借此獲得一份不錯的收入來源,解決了燃眉之急;用戶也得到了更為便捷的電視直播觀看方式(雖然付費行為被詬病)。至于運營商的OTT直播業務,相比IPTV,運營商在此之中不僅能有更多自主權,而且OTT牌照商收取的費用也遠低于IPTV播控方。似乎是一個多贏局面。 而隨著OTT直播業務——尤其是電視廠商與各地廣電推出的OTT直播業務如火如荼地展開,再加上這一業務的確有著比較靈活的解釋空間,產業中不少人都期望而且也認為,市場有望“倒逼”政策,OTT直播是有轉正的可能的。畢竟,當年的IPTV,也是曲線完成了電視直播頻道的突破。 而且,由今年初的“套娃式收費”輿情為起點,OTT迎來了一系列整改,從電視機廠商“交權”,到牌照商全面主導,整改涉及用戶、計費、會員、數據、內容、EPG、應用商店多個方面。OTT的這一輪行業糾偏,同樣也給了業界放開OTT直播的信心。 但事情并沒有朝這個方向發展。 轉折:從期望轉正到強制下線 對于更加強調可管可控的電視大屏來說,市場因素固然重要,但市場之外,顯然還有著更多的影響因素。尤其是,由于這些OTT直播業務本就處于“灰色”地帶,意味著其本身就存在著一定隱患。 隱患的確出現了。 今年4月,安徽移動發生OTT直播被侵入事故,這一事件如同導火索,不僅再次對電視安全敲響了警鐘,也在很大程度上給OTT直播的發展按下了“暫停鍵”。 其實,在這一事件之前的去年9月份,在OTT直播業務上,就引發過因電視直播收費而導致家長和學生無法觀看《開學第一課》的輿情。(相關閱讀:《因電視頻道收費致<開學第一課>觀看受阻,原因竟然是……》) 如果說此前這些處于“灰色”地帶的OTT直播業務還有一定騰挪空間的話,在這一系列事件影響下,則讓其被各方進一步放大審視,空間不斷收窄。 8月,從廣電總局到中國廣電,開始集中對OTT直播業務進行明確表態。 8月21日,在“治理電視‘套娃’收費和操作復雜工作動員部署會”上,中央宣傳部副部長,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局長、黨組書記曹淑敏提到,“要堅決治理和打擊違法違規的業務。在此特別強調,包括違規OTT的直播業務。現在開學在即,原來出現過《開學第一課》看不到,或者得交錢才能看,實際上背后很多都是違規的業務,我們希望各主體不要去誤導或者損害消費者利益。有一些電視它不能看直播的,怎么才能看直播,我覺得要明明白白告訴消費者,通過合法合規的渠道,來提供基本的這種廣播電視業務。” 8月29日,中國廣電黨委書記、董事長宋起柱表示,對于各地有線電視企業違規和電信運營商、電視機廠商開展的直播業務的800萬存量用戶立即整改。 8月30日,廣電總局網絡視聽節目管理司會同媒體融合發展司召開會議,通報總局領導對電信運營商以IPTV名義違規開展OTT業務的整改要求。媒體融合發展司司長韓冬強調,按照國務院三網融合政策,電信運營商的定位是IPTV傳輸企業,不得開展OTT業務,電信運營商和集成播控牌照方應各歸各位,回歸本位。 8月31日,中國廣電印發《關于停止發展違規互聯網電視直播業務新增用戶的通知》。針對尚未付費訂購的終端用戶,《通知》要求“各公司應立即下線在互聯網電視終端(含互聯網機頂盒、智能投影等)中內置的電視直播應用程序(APK)、頻道或欄目入口,關閉用戶試看、訂購、付費等頁面入口”。 針對已經付費訂購的終端用戶,《通知》要求“暫時保留現有業務的入口,保障用戶收視不受影響;制定包括勸退、有線電視用戶轉換、到期不再續約等多種方式的穩妥應對方案,妥善處理后續事宜。” 9月7日,在廣電總局例會上,“推進對以OTT方式變相開展IPTV業務、違規OTT傳輸直播頻道問題的集中整治,要求違規OTT遏制增量、轉化存量,嚴禁有線電視、各省市級電視臺等主體向電信運營商提供直播信號”被列為近期工作重點。 9月27日,廣電總局辦公廳發布了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電視直播頻道業務秩序的通知》,明確指出要按照“遏制增量、治理存量”的原則,堅決遏制“互聯網電視直播”業務增量,確保電視業務的意識形態陣地安全。(相關閱讀:《遏制增量、治理存量,廣電總局發布規范電視直播頻道的通知》) 至此,不管是電視廠商還是電信運營商,原本如火如荼的OTT直播,再次回歸到了181號文的規范之下。 如前所說,此前有不少業界人士認為,這一輪整改有望使OTT直播轉正,但目前來看,不僅現有的OTT直播業務要面臨一波緊急調整,短時間內也沒有了放開的可能。 其實,對目前的OTT直播業務來說,除了因不符合政策要求而被叫停,這一業務的頭頂上,還懸有其他的達摩克利斯之劍。 維權:從不合規到不合法 就OTT直播的開放而言,其癥結點不僅在于政策,也在于版權。或者說,除了面臨政策上不合規的問題,還面臨版權上不合法的問題。 如果說合規是產業健康發展的底線,合法則是產業健康發展的根基,這是當下大屏產業發展的主基調。 近幾年,IPTV、OTT、有線領域的版權糾紛頗多,像有關時移、回看的版權糾紛,電信運營商在IPTV侵權案件中的責任認定,接入直播頻道進行體育賽事直播行為的法律認定等,都多次引發行業熱議。 在此之中,關于電視直播頻道的侵權,也成了產業今年的一個焦點。 4月,二十省廣播電視臺、臺授權新媒體機構共同簽署并聯合發布《電視頻道聯合維權聲明》,直指電視頻道侵權亂象。截至最新,已經擴展至二十六省廣播電視臺加入。 《聲明》中強調:各省、市、自治區廣播電視臺,擁有本臺電視衛星頻道、地面頻道及所有頻道包含的電視節目的廣播權、信息網絡傳播權(原始取得或經授權獲得)和廣播組織權,同時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,以有線或無線方式轉播、錄制復制或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。各廣播電視臺的新媒體機構擁有本臺的合法授權。 《聲明》還表示:將通過各種法律途徑,追究未經授權的轉播、盜播、盜鏈廣播電視頻道信號等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。 如果說電視直播頻道的版權歸屬是各廣播電視臺及其新媒體機構,那么電視廠商與各地廣電開展的OTT直播業務,以及電信運營商OTT業務上的電視直播服務,在版權的獲取上是否合法,就要打上一個問號了。 目前,正式加入到此次電視頻道聯合維權陣營的省份還在繼續增加,擴展到全國各省只是時間問題。
流媒體網了解到,此前維權聯盟已完成了取證工作。就在近日,多家省級廣播電視臺委托臺新媒體機構,以侵害電視直播頻道的廣播組織權及電視節目的作品廣播權為由,向各地法院提起對小米電視、海信電視的訴訟。
訴訟除了請求法院判令小米電視、海信電視停止在其生產運營的智能電視上提供電視頻道、視聽作品的直播服務外,還請求就其所涉侵權行為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。
接下來,已經在政策上被畫了休止符的OTT直播,在版權上或也將迎來新的挑戰。
近些年,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不斷推動著信息娛樂渠道的多元,“愛優騰芒快抖B”等長短視頻平臺的崛起,更是不斷改變著內容產業的格局。在這樣的背景下,電視臺面臨的壓力顯然是不斷增大的。
而作為電視臺最有影響力的核心資源,以及最重要的傳播媒體,電視直播頻道的合法合規性,其實在很大程度上關乎著接下來電視臺的生存。如果從這個角度看,即便未來政策放開OTT直播業務,但開展這一業務的主體,或也將發生很大的變化。
總之,從監管叫停,到發起維權,徘徊在不合規與不合法邊緣的OTT直播業務,終于同時迎來了兩個最避不開也最難跨過的門檻。
小結
可以說,近兩年快速發展的OTT直播業務如今被按下“暫停鍵”,是政策隱患、版權風險這樣的必然因素,以及收費輿論、安播事故這樣的偶然因素共同決定的。前者決定了OTT直播在被叫停之前最終能走多遠,后者則加速了其被叫停的時間。
其實,對OTT企業來說,雖然OTT直播補足了一直以來的短板,但由于電視直播頻道相比其他視聽內容更加看重社會效益,所以,即便是繼續開展,可能也需要降低收費標準甚至完全免費。
再加上,OTT在CDN成本方面相比IPTV、有線并不占優勢,對OTT企業來說,OTT直播很有可能會是一個投入大于產出的累活,背后也需要更多權衡。
雖然OTT直播如今被叫停,但正如我們一開始所說,由于電視直播的特殊性,與之有關的產業博弈仍會繼續。而電視直播業務的走向,也將持續牽動產業各方神經,甚至觸動大屏市場的格局。
OTT直播業務或許暫時告一段落,但電視直播之爭還遠沒到終局。